教育部辦理111年斯拉夫語夏令營獎學金
一、依據駐捷克代表處111年2月8日辦理。
二、符合資格之優秀學生參加甄選,每校最多推薦5名;薦名單及其申請表件(夏令營申請表1式2份,其餘1份)於111年3月11日前備函送達本部,另將上述全部申請表件之PDF檔案傳送至電子信箱:jysun@mail.moe.gov.tw。
三、獎學金相關資訊及申請表電子檔可至捷克教育部網站查詢下載(網址:http://www.msmt.cz/eu-andinternational-affairs/summer-schools-of-lavonicstudies?lang=2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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